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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卿材元祐四年二月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二
河北转运使朝议大夫、直秘阁谢卿材,公忠亮直,处身不回,论议大河尤为精识。
臣等近请罢外都水丞司,令转运使副、判官制置河防公事,望检会前奏施行。
宋故太淑人刘氏墓志铭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九六、《鸿庆居士文集》卷四○
太淑人寿春刘氏,故右承事郎,赠右朝议大夫讳应诚之孙,故左朝奉大夫监察御史讳鹏之女。
年十八,归鲁郡韩氏,为左中大夫讳纶之妇,右承直郎、赠右正议大夫讳琥之妻,今敷文阁直学士右通奉大夫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仲通之母。
敷文登朝,繇卿寺擢丞郎,进位八座,太淑人以子贵,更七封而赐今号。
绍兴二十七年三月甲申,遇疾终于广州州治之正寝,享年七十有四。
正议公元配某氏,生三男一女,太淑人入韩氏门,抚诸幼如己出,虽家人不知其异母之子也。
奉尊章,相其夫,教子,宾接内外宗姻;
慈哀所使,为妇为母,皆尽其道。
资沈毅,聪明过人,有士君子之操而不自高显
惟是教子,生长食息不离典训之内,年已壮如童幼,身已贵如未达,训厉镌切,不遗尺寸。
以故敷文公仕于朝,名节伟然,以忠厚谅直称天下。
幕士张问者,一夕群盗入室,纵掠而去,诏临安府追捕甚急。
积五六月,连逮百馀人,狱具而复有告真盗者,有旨改送大理寺
文公时大理卿,公曰:「辇毂之下有行剽者,诏狱推治而不得名,吾固惑之」。
退而录囚徒,阅狱辞之在案牍者,不合。
方燕坐深念,太淑人闻知其故,曰:「吾见闾阎不肖子窃父之财,母蔽昵不告,绐以为盗者多矣,试物色求之」。
公悟,翌日以耳目追迹其人与常所往来通行饮食之家,凡所告失亡一日尽获,无秋毫之漏。
于是妻与子,以诬坐论如律,而百馀人者破械纵去,一圄遂空。
上擢公刑部侍郎,家人欲贺,太淑人曰:「廷尉平反受赏,临安官吏必以失职抵罪矣」。
愀然不乐。
已而闻上悉贷弗诛,太淑人喜而受贺。
居岁馀,敷文刑部尚书、兼领吏部
太淑人曰:「汝顷调官,过期不反,吾眄眄然倚闾而望。
三铨之士,远客饥寒,亦有白首之亲,如吾望汝者乎」?
于是公典两剧曹,晨夜治文书,决积壅,铨综精明,谳议平允。
士大夫之论以为汉隽不疑之母,不能过也。
人治丧,以丰侈为孝,而游手亡赖贪慕饮食,坌集其门,意不满则怙众群噪不可耐。
中人之家,鬻田宅、破赀聚而后办;
贫者遂不克葬,权厝佛寺,岁久破露狼籍,而番禺尤甚。
敷文户部尚书经略广东,侍太淑人庾岭,道途所次,见而悲之,顾谓敷文曰:「汝帅一路,莫先于此矣」。
比至,公出教,凡祖父母之未葬者,予之期,期至不如令,有常刑。
小人亡赖辄诣葬所,捕寘诸法。
若旅殡而子孙在远方者,官为择高燥地葬之,书州里姓氏,或官号表其上以俟。
于是人人趋令。
称有无以掩其亲;
而客死之不能归者,亦就窆藏,无暴露之患。
俗大变,至刻石志其事。
太淑人之亡也,丧车出番禺,老壮怀惠,攀号追路,填郭溢郛,不忍忘。
呜呼,可谓贤也已!
太淑人晚喜学佛,读其书,能信践之,非直玩其辞者也。
岁饥,里中之豪闭籴待贾,太淑人发廪以饭饿者。
亲见其子践高华,冠法冠,进延阁,典大州,门户光显矣,而恭俭守家法,不改其操。
初感微疾,无甚苦,俄索纸笔书一偈,皆出世閒语,晏然而逝。
嗟夫!
死生之变亦大矣,而处之如此。
有四子:长曰仲远右通直郎
仲适右宣义郎
仲邈右儒林郎
与一女之嫁右迪功郎吕文中者,并淑人某氏出也,皆前卒;
次即敷文公仲通,太淑人出也。
仲通侍丧扶舁万里,黧面茧足,道路观望,咨嗟太息。
孙男三人:曰居中,右从政郎
敏中右承事郎、监潭州南岳庙
曰弸中,右承务郎
曾孙三人:男曰景聃,右承务郎
二女,进士翟枢、元梃,其婿也。
外孙女二人,适右迪功郎时侃,一人尚幼。
仲通其年十一月十五日葬于湖州乌程永新乡成山之原。
右朝奉郎通判无为军孔瓒太淑人之行如此来请铭。
铭曰:
解娆上容,矜愚泣罪,法理之平。
饥,除地掩骼,仁义之经。
猗与淑人,教子如此,为时名卿。
磨石摛丹,后有彤史,来监兹铭。
程殿丞墓志铭熙宁二年八月1077年8月19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乾隆《河南府志》卷九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程氏居永宁博野,土风浑厚,世以忠廉孝谨闻。
少师贵重于朝,始赐第京师,为开封人
世风不衰,子孙多好善。
如吾叔父,可谓能守其家法者矣。
叔讳瑜,字叔宝
少师讳羽、清河太君张氏、襄陵太君贾氏之曾孙,尚书虞部员外郎讳希振、高密县崔氏之孙,赠大理寺丞讳道、天水赵氏、长寿县太君任氏之子。
少以族兄广平文简公荫,试将作监主簿
未冠,为荆南监利,即以干敏称。
再调永州零陵簿,益以才著。
时溪蛮啸动,焚劫县邑,道州宁远最当贼冲,部使者命公摄令事。
至止之日,邑无城壁,府无兵械,公经营创治,夜以继日。
完集未几,蛮寇大至,设长围以逼城。
公激励士卒,躬冒矢石,捍守累日,以奇兵由水中旁出贼后,合战甚苦,贼乃败去。
既而同守者皆论功丐赏,公曰:「城守吾事也。
城获完,足矣,尚当以为利乎」?
卒不自言。
代还,得为汝州龙兴
计省言其材,遂监解州盐池,岁课羡溢。
大理寺丞签书磁州判官公事。
太守武人,不知为政,公从容开赞,一郡大治。
事虽出公,而人莫窥其迹,谦晦不伐,率皆此类。
以年劳,升太子赞善大夫,赐五品服。
就移知邛州依政县。
时长寿太君春秋高,公惧有远行之劳,即上书愿就监临,以便奉养。
舒州皖口监辖,乃以考课迁殿中丞
还朝,知濮州雷泽县。
未行,暴疾,终于京师,实嘉祐七年三月十八日也。
公姿仪伟秀,风度平雅,端庄谨厚,不妄言笑,进退动止,皆有法度,衣冠整理,望之肃然。
三岁而孤,长寿太君教养严至,恂恂奉事,恪恭朝夕,未尝少懈。
善与人交,久而益笃。
呜呼!
行足以励俗,才足以有为,不幸短命,未究所施,殁之年方四十三矣。
公娶张氏,封福昌县君,和慈孝睦,族人推其贤。
三子:曰预,以疾废;
曰顗,曰颛,皆为儒学。
三女:长适前常州军事推官王师古仲适襄陵贾芮,季适汝南周纯明。
熙宁二年八月丙申,公之从兄司农,葬公于河南府伊阳县神阴乡先茔之次。
颢以父命,得预役事,又掇公之官世行业而为之志,既又系之以铭曰:
谨于奉亲,勤于事君。
端于立身,无愧乎古人。
山可夷,谷可堙,斯言不泯。
谢运使仲适座上送王敏仲北使1093年 北宋 · 苏轼
 押阳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冲风振河朔,飞雾失太行
相逢不相识,下马须眉黄。
洗眼忽惊笑,见此玉节郎
喜有贤主人,共惜残烛光。
聚散一梦中,人北雁南翔。
吾生如寄耳,送老天一方。
幸子遇明主,陈经入西厢。
归期不可缓,倚相宜在旁。
谢卿材可直秘阁福建转运使1086年4月2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一、《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具官谢卿材:先王设官制禄,非特以劝功兴事也,将以观士之所守而进退之
惟爱身者为能爱民,惟知义者为能知利。
以尔临事有守,信道不回,治郡有方,奉使不扰,力行古人之事,庶几循吏之风。
释此大邦,付之一路。
仍进直于书府,俾增重于使权。
无轻远人,谨视贪吏,政成民悦,朕不汝忘。
可。
谢卿材陕西转运使1086年8月4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九、《皇朝文鉴》卷四○、《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三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具官谢卿材
治边者不计财,惟边之所用。
治财者不恤民,惟财之为富。
此古今之通患也。
朕知汝才知可倚,忠厚可信。
故以西方之政,责成于汝。
往与帅守者谋之,惟适厥中,以民为本。
可。
乞罢去李伟别择老成奏元祐五年十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臣等累曾奏论宣德郎李伟回河欺罔,乞行罢黜。
近日虽有指挥李伟北外监丞,然依旧存留在任,提举东流,及移那两处工夫、物料。
如此,则名为罢外监丞,其实事权依旧,与不罢何异?
臣等伏以二圣深知回河之为害,而东流故道决不可复,徒使一方生灵困弊骚扰。
昨来所以放夫罢役、罢都大修河司,皆出圣断,而李伟狂妄欺罔,中外共知,何独留连而不去?
李伟小臣,不系轻重,岂足以烦朝廷议论?
而臣等所以至于再三不已者,非止为李伟有罪而不诛,亦非为李伟冒窃禄仕而不去,盖李伟首建回河之议,大臣为之摇动。
方伟之奸言得行,内外士大夫莫不以言回河为讳,及河北转运使谢卿材河北都转运使范子奇,皆缘与李伟异议而罢。
自兹以后,虽有深知河事之人,皆钳口结舌,无复敢言。
河北之人,以李伟去留,视河事之动息,观朝廷之向背。
李伟且留河上,则必妄生计画,兴造河事,以实前说。
待其大败,患恶显然而后去,固已晚矣。
伏乞二圣以河北生灵为念,罢去李伟,别择经历老成之人付以河事,不独使河北之人有休息之望,人人自安,庶几深知河事之人敢为尽言,则中外幸甚!
治河宜博采众议奏元祐五年五月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二
臣窃以河朔州县,为国肘腋,朝廷所宜加惠。
而大河为患者,累年于兹矣,不可不为之救治也。
然自兴回河之役,议者纷然,是非不一。
盖言其可回而有利者少,指其不可回而为害者多,此愚臣所以为疑,而尝力言之矣。
恭惟圣听,亦不能无疑也。
古者有大疑,则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自古及今,未有众谋不同,而能成大事者也。
今回河之役可谓大事矣,然朝廷所信者,李伟、吴安持二人尔。
使与安持皆忠信厚重之君子,犹恐其有偏蔽之患,况二人利口轻獧、见利忘义!
吴居厚兴铁冶于京东,残民伤国者,伟之谋也;
市易之罔上坏法,害及公私者,安持之力也。
河北转运使谢卿材诚实有守,河东都转运使范子奇精敏喜功,卿材、子奇既当付委之重,亲见利害之实,岂敢固违朝廷旨意,而与二人者异论乎?
彼必审所择矣。
臣闻自卿材子奇,因异议而罢,一路官吏,吞声屏息,无复敢言。
不独河北官吏如此,今朝廷士大夫莫不以言回河为讳。
岂有谋大利、兴大役,而固执一偏,涂众人之耳目,蔽塞其议论,以幸万一之成,甚可怪也。
古人言: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又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壅而溃伤人必多。
民庶之言且不可壅,况士大夫之议论乎?
伏望圣慈特降指挥,应曾经历河事臣僚,并令实封,详具大河经久利害,诣实闻奏。
又诏河北州县臣庶,应有谙知大河利害,并许实封,于所在官司投进。
然后朝廷博采众议,审择可否,选委忠实审练、通达世务一二近臣,与本路安抚、转运、提刑司同共相度保明,待万全而举之,则庶几有成也。
伏望少留圣听,则天下幸甚!
谢卿材河北转运使告词(自陕漕徙。)1086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栾城集》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三路之重一也。
关中夏秋丰穰,羌人款附。
河朔大水,人民流离,北顾之忧,于是为急。
具官某,强敏而惠,靖重而文。
风节之厚,追配古人。
践历之久,号称循吏。
今河决西流,而堤防未立,民栖丘陇,而播种未期。
尔能相壅决之宜,通有无之积,以宽民力,而纾吾忧,此朕所以用尔于北方之意也。
可。
再论回河劄子元祐三年十一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八、《栾城集》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六、《文编》卷一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宋代蜀文辑存》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顷闻朝廷议罢回河,来年当用役兵开河分水,臣以为天下财赋匮竭,河朔灾伤之后,民力未复,未堪此役,辄奏言不便。
既而采察众议,闻河北转运使谢卿材到阙,昌言于朝曰:「黄河自小吴决口,乘高注下,水势奔快。
上流堤坊无复决怒之患,而下流湍驶行于地中,日益深浚。
朝廷若以河事付臣,臣请不役一夫,不费一金,十年之间,保无河患」。
大臣以其异己,罢归本任,而使王孝先、俞瑾、张景先三人重画回河之计。
三人利在回河,虽言其便而亦知其难成,故于议状之末复言:「若将来河势变移,乞免修河官吏责罚」。
都下汹汹,传笑以为口实。
盖回河之非,断可知矣。
然近日复闻内批降付三省,如云「若河流不复故道,终为河朔之患」。
外廷疏远,不知此说信否?
然众心忧惧,深恐群臣由此观望,不敢正言得失。
臣职在财赋,忧责至深,不敢畏避诛戮,愿毕陈其说。
方今回河之策,中外讲之熟矣。
虽大臣固执,亦心知其非,无以藉口矣。
独有边防一说,事系安危,可以竦动上下,伸其曲说。
陛下深居九重,群言不得尽达,是以迟迟不决耳。
真宗皇帝亲征澶渊,拒破契丹,因其败亡,与结欢好。
自是以来,河朔不见兵革几百年矣。
陛下试思之,此岂独黄河之功哉?
石晋之败,黄河非不在东。
祥符以来,非独河南无虏忧,河北亦自无兵患。
由此观之,交接夷狄,顾德政何如耳。
未闻逆天地之性,引趋下之河,升积高之地,兴莫大之役,冀不可成之功,以为设险之计者也。
李垂、孙民先等号知河事,尝建言乞导河西行,复禹旧迹。
以为河水自西山水流,东赴海口河北诸州尽在河南
平日契丹之忧,遂可无虑。
今者天祚中国,不因人力,河自西行,正合昔人之策。
自今以往,北岸决溢,渐及虏境。
虽使异日河复北徙,则虏地日蹙,吾土日纾,其为忧患正在契丹耳。
而大臣过计,以为中国之惧,遂欲罄竭民力,导河东流。
其为契丹谋则多,为朝廷虑则疏矣。
议者或谓河入虏境,彼或造舟为梁,长驱南牧,非国之利。
臣闻契丹长技在鞍马,舟楫之利固非所能。
且跨河系桥,当先两岸进筑马头;
及伐木为船,其功不细。
契丹物力寡弱,势必不能。
就使能之,今两界修筑城栅比旧小增,辄移文诘问,必毁而后已。
岂有坐视大役,而不能出力止之乎?
假设虏中遂成此桥,黄河上流尽在吾地。
若沿河州郡多作战舰,养兵聚粮,顺流而下,则长艘巨缆,可以一炬而尽。
形格势禁,彼将自止矣。
臣窃怪元老大臣,久更事任,而力陈此说,意其谋已出口,重于改过,而假此不测之忧,以取必于朝廷耳。
不然岂肯于天下困弊、河朔灾伤之后,役数十万夫,费数千万物料,而为此万无一成之功哉?
夫大役既兴,势不中止,预约功料有少无多。
官不独办,必行科配。
官出其一,民出数倍。
公私费耗,必有不可胜言者矣。
茍民力穷竭,事变之出,不可复知。
饥饿相逼,必为盗贼。
昔秦筑长城以备胡,城既成而民叛。
今欲回大河以设崄,臣恐河不可回,而民劳变生,其计又出秦下。
异日虽欲悔之,不可得也。
陛下数年以来,休养民物,如恐伤之。
今河已安流,契丹无变,而强生疮痏以扰之,非计之得也。
故臣愿陛下断之于心,罢此大役,唯留神察之。
自河决小吴,于今九年,不为不久矣。
然虏情恭顺,与事祖宗无异。
陛下诚重违大臣,姑复以三年观之。
事久情见,大臣之言与天下之公议,可以坐而察也。
臣不胜区区忧国之诚,干犯斧钺,死无所避。
取进止。
〔贴黄〕朝廷虽已遣范百禄、赵君锡出按回河利害,然大臣方持其议,事势甚重,中外谁不观望风旨?
百禄等虽近侍要官,臣不敢保其不为身谋,能以实告也。
故不避再渎,复为此奏,非陛下断之于心,天下之忧未知所底也。
眉州太守金紫光禄大夫张公墓志铭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九五、傅校本《周益国集佚文》
公讳璘,字廷玉姓张氏崇庆府江原人
嘉祐中以逸民召不至、即其家命以官、后赠太常博士讳中理者,曾祖也;
治平四年进士第、赠左正议大夫公权者,祖也。
太常生七子,长讳公裕,常以秘阁校理知礼院
初,英宗二府馆职一十人,亲择刘忠肃公以下十人用之,后皆至公卿,而校理在焉。
一时名德如吕汲公、范忠宣公、忠文公、门下侍郎韩持国、龙图阁直学士宋次道,皆与之善。
坐议太祖东向忤时相王文公,出知嘉州
而季弟正议先卒无子,校理以其季子为之后,历都水丞、知汉州、赠右光禄大夫讳澈者,公之父也。
公少颖异,读书五行俱下。
弱冠贡京师,试辟雍太学,每居前列。
同舍生匿其束帛,斋录以告,公曰:「吾未尝失也」。
人推为长者。
政和八年,赐上舍及第,调成都府路转运司主管帐司
宣和五年尚书左丞初寮王公河东河北、燕山三路之师,辟干当公事。
明年,召赴堂审察,除太常博士
归俟官期,值军兴,求监彭州堋口镇茶事便亲养。
张忠献公宣抚川陕,版倅简州
忠献还朝,又荐审察,而资政殿学士王公似继为宣抚,留主管机宜文字
绍兴三年,虏自洵阳汉中,破饶风关,略洋州,抵兴元,诸将议阻嘉陵江自固,徐出轻兵掩其后。
公谓弃并山郡县以饵贼,根本摇矣,进而守险,我逸彼劳,督战必捷。
卒如公言,蜀境以安。
八年,虏归侵疆,枢密公炤衔命使关中,且商度蜀门利害,与公有旧,移书访公,公劝徙两军宽民力。
自是分利州为东西路,西运内水,东仰梁、洋和籴,迄今以为利。
岁中召试馆职
丁光禄艰,服除再召,公辞以母老。
选知汉州,奉安舆之镇,坐卧皆易父所居。
其谢表云:「父老纵观,犹记郎君之面」。
士大夫荣之。
俗尚巫觋,或托神奸、拥车骑,嚣甚,公捕治为首者,閤境肃然。
郡迫大行台,距故乡才二百里,冠盖如织。
前守例饬厨传悦过客,公约己节用,每循光禄旧规。
或怒其简,诬公军装迟缓,劾罢之。
近臣从中直其事,又论荐,召对。
造朝,复请郡便亲,得知眉州
眉,母杜夫人乡也。
方赴,丁内艰,服阕申前命,人滋以为荣。
杜氏故贫,至质墓地,公捐俸钱赎归之,仍为经理其家。
辟苏氏旧宅,创文安先生及文忠、文定公祠堂,郡人大悦。
政尚宽简,惟痛绳猾吏。
适推行经界法,无敢高下其手,傍郡咸来取则。
秩满,求主管台州崇道观以归。
三十年九月十七日卒,享年六十有二,以十二月十八日葬本县犍为乡伏筒里世墓之次。
阶自迪功郎十一迁至左朝请大夫
先娶郭氏,朝奉大夫行中女,前三十年卒。
再娶朱氏,尚书郎承女,封恭人
二子:长绘,登绍兴二十七年进士第左文林郎武信军节度推官
季演,登隆兴二年进士第,今以朝议大夫汉州
孙男二人:绍曾,迪功郎庐州共县主簿
绍礼,迪功郎凤州梁泉县主簿
孙女三人,长适奉议郎秘书省校书郎实录院检讨官李壁仲适宣教郎、新知眉州丹棱县杜盖,季适将仕郎宇文绍武。
曾孙男一人,景朋,将仕郎
公神观爽迈,词锋峻拔,于书无不观,尤长于《易》、《春秋》。
文章耻蹈袭,专以楚词、杜诗、韩文为法。
故相张文忠公喜其著述,谓当名世。
有《云盖集》二十卷。
性笃恩义,犹子绂、纮,从侄纻,侄孙绍祖,皆任以官。
季子推公之志,屡逊门荫,力学登世科,以直秘阁使者节,入为大理少卿,今复知汉州
地大人众,号小成都,连三世分土,缁衣昼锦殆且兼之,衣冠指为盛事,非如司马长卿一时以驰传为宠也。
积善馀庆,岂无自乎!
初寮先生知贡举事,我先太师秦国公奏名第三,用两优释褐魁多士,实与公同升。
初寮开府幽燕,高选幕寮,先公与公俱以门人高弟被聘召。
席未温,知不可久,相继还朝。
先公得太学博士,公官奉常,未上而中原陷,情分厚矣。
某出入周行,与廷尉适不同时,今万里来叙契好,且以其先友左朝散大夫王纯仁往岁所状遗事请碣公墓,其何敢辞?
铭曰:
门十朱轮,家万石君,孰知张氏,世守乡邻?
惟父惟己,而又有子,民言孔嘉,曰济其美。
蜀江之原,流为大川,铭以昭之,与川俱绵。
颍滨遗老传上崇宁五年九月1099年闰9月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
颍滨遗老姓苏氏名辙字子由
父曰眉山先生,隐居不出,老而以文名天下,天下所谓老苏者也。
欧阳文忠公以文章独步当世,见先生而叹曰:「予阅文士多矣,独喜尹师鲁、石守道,然意常有所未足。
今见君之文,予意足矣」!
先生既不用于世,有子轼、辙,以所学授之曰:「是庶几能明吾学者」。
母成国太夫人程氏,亦好读书,明识过人,志节凛然。
每语其家人:「二子必不负吾志」。
年十九举进士,释褐。
二十三举直言,仁宗亲策之于廷。
时上春秋高,始倦于勤。
因所问,极言得失,曰:「陛下即位三十馀年矣,平居静虑,亦尝有忧于此乎?
无忧于此乎?
臣伏读制策,陛下既有忧惧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窃意陛下有其言矣,未有其实也。
往者宝元庆历之间,西羌作难,陛下昼不安坐,夜不安席。
天下皆谓陛下忧惧小心如周文王
然自西方解兵,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
古之圣人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
夫无事而深忧者,所以为有事之不惧也。
今陛下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
臣以为忧乐之节易矣!
臣疏远小臣,闻之道路,不知信否。
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优笑无度。
坐朝不闻咨谟,便殿无所顾问。
三代之衰,汉、唐之季,女宠之害,陛下亦知之矣。
久而不止,百蠹将由之而出。
内则蛊惑之所污,以伤和伐性;
外则私谒之所乱,以败政害事。
陛下无谓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
今海内穷困,生民愁苦,而宫中好赐不为限极;
所欲则给,不问有无。
司会不敢争,大臣不敢谏,执契持敕,迅若兵火。
国家内有养士、养兵之费,外有北狄、西戎之奉,陛下又自为一阱,以耗其遗馀。
臣恐陛下以此得谤,而民心不归也」。
策入,自谓必见黜,然考官司马君实第以三等。
范景仁难之,蔡君谟曰:「吾三司使也,司会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
胡武平以为不逊,力请黜之。
上不许,曰:「以直言召入,而以直弃之,天下谓我何」?
宰相不得已,寘之下第,除商州军事推官
知制诰王介甫意其右宰相专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撰词。
宰相韩魏公哂曰:「此人策语,谓宰相不足用,欲得娄师德、郝处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
知制诰沈文通亦考官也,知其不然,故文通当制,有爱君之言。
谏官杨乐道见上曰:「苏辙,臣所荐也。
陛下赦其狂直而收之,盛德之事也,乞宣付史馆」。
上悦从之。
是时先君被命修礼书,而兄子瞻签书凤翔判官,傍无侍子,乃奏乞养亲三年。
子瞻解还,始求为大名推官
逾年,先君捐馆舍。
及除丧,神宗嗣位,既三年矣,求治甚急。
以书言事,即日召对延和殿。
王介甫新得幸,以执政三司条例,上以为之属,不敢辞。
介甫急于财利而不知本,吕惠卿为之谋主,议事多牾。
一日,介甫出一卷书,曰:「此青苗法也,诸君熟议之,有不便以告,勿疑」。
他日,告之曰:「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之困,非为利也。
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
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费用,及其纳钱,富民不免违限。
如此则鞭箠必用,州县事不胜烦矣!
唐刘晏掌国计,未尝有所假贷。
有尤之者,曰:『使民侥倖得钱,非国之福;
使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
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知之未尝逾时。
有贱必籴,有贵必粜。
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
晏之所言,则汉常平法耳。
今此法见在而患不修,公诚有意于民,举而行之,刘晏之功可立俟也」。
介甫曰:「君言有理,当徐议行之。
后有异论,幸勿相外也」。
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召议事,广廉尝奏乞度僧牒数千道为本钱,行陕西漕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敛,与介甫意合,即请而施之河北
自此青苗法遂行于四方。
初,陈阳叔以枢密副使介甫共事,二人操术不同,介甫所唱,阳叔不深和也。
既召谢卿材、侯叔献、陈知俭、王广廉、王子韶、程颢、庐秉、王汝翼等八人,欲遣之四方,搜访遗利。
中外传笑,知所遣必生事迎合,然莫敢言者。
求见阳叔,阳叔逆问:「君独来见,何也」?
对曰:「有疑,欲问公耳。
近日召八人者欲遣往诸路,不审公既知利害所在,事有名件,而使往案实之耶;
其亦未知其实,漫遣出外,网捕诸事也」?
阳叔曰:「君意谓如何」?
对曰:「昔嘉祐末,遣使宽恤诸路,事无所指,行者各务生事。
既还奏,例多难行,为天下笑。
今何以异此」?
阳叔曰:「吾昔奉敕看详宽恤等事,如范尧夫辈所请多中理」。
对曰:「今所遣如尧夫者有几」?
阳叔曰:「所遣果贤,将不肯行,君无过忧」。
对曰:「公诚知遣使之不便,而恃遣者之不行,何如」?
阳叔曰:「君姑退,得徐思之」。
后数日,阳叔召属官于密院,言曰:「上即位之初,命天下监司具本路利害以闻,至今未上。
今当遣使,宜得此以议。
可草一劄子,乞催之」。
惠卿觉非其党中意,不乐,漫具草,无益也。
知力不能救,以书抵介甫、阳叔,指陈其决不可者,且请补外,介甫大怒,将见加以罪。
阳叔止之,奏除河南推官
张文定淮阳,以学官见辟,从之三年,授齐州掌书记
复三年,改著作佐郎,复从文定签书南京判官
居二年,子瞻以诗得罪,从坐,谪监筠州盐酒税,五年不得调。
平生好读《诗》、《春秋》,病先儒多失其旨,欲更为之传。
《老子》书与佛法大类,而世不知,亦欲为之注。
司马迁作《史记》,记五帝三代,不务推本《诗》、《书》、《春秋》,而以世俗杂说乱之,记战国事多断缺不完,欲更为古史。
功未及究,移知歙绩溪,始至而奉神宗遗制。
居半年,除秘书省校书郎
明年,至京师,除右司谏。
宣仁后临朝,用司马君实、吕晦叔等,欲革弊事。
旧相蔡确、韩缜、枢密使章惇皆在位,窥伺得失,中外忧之。
言曰:「先帝临御仅二十年,厉精政事,变更法度,将以力致太平,追复三代。
是以擢任臣庶,多自小臣致位公相
用人之速,近世无与比者。
究观圣意,本欲求贤自助,以利安生民,为社稷长久之计。
岂欲使左右大臣媮合茍容,出入唯唯,危而不持,颠而不扶,窃取利禄以养妻子而已哉?
然自法行以来,民力凋弊,海内愁怨。
先帝晚年寝疾弥留,照知前事之失,亲发德音,将洗心自新,以合天意,而此志不遂,奄弃万国。
天下闻之,知前日弊事,皆先帝之所欲改,思慕圣德,继之以泣。
是以皇帝践祚,圣母临政,奉承遗旨,罢导洛,废市易,损青苗,止助役,宽保甲,免买马,放城池之役,复茶、盐、铁之旧,黜吴居厚、吕孝廉、宋用臣、贾青、王子京、张诚一、吕嘉问、蹇周辅等。
命令所至,细民鼓舞相贺。
臣愚不知朝廷以为凡此谁之罪也?
上则大臣蔽塞聪明,逢君之恶;
下则小臣贪冒荣利,奔竞无耻。
二者均皆有罪,则大臣以任重责重,小臣以任轻责轻,虽三尺童子所共知也。
今朝廷既已罢黜小臣,至于大臣,则因而任之,将复使燮和阴阳,陶冶民物,臣窃惑矣。
窃惟朝廷之意,将以体貌大臣,待其愧耻自去,以全国体。
自山陵以后,犹偃然在职,不肯引咎辞位以谢天下。
谨案等受恩最深,任事最久,据位最尊,获罪最重,而有腼面目,曾不知愧。
等诚以昔之所行为是耶,则今日安得不争?
以昔之所行为非耶,则昔日安得不言?
穷究其心,所以安而不去者,盖以为是皆先帝所为,而非吾过也。
夫为大臣,忘君徇己,不以身任罪戾,而归咎先帝,不忠不孝,宁有过此?
臣窃不忍千载之后书之简策,大臣既自处无过之地,则先帝独被恶名,此臣所以痛心疾首,当食不饱,至于涕泗之横流也。
陛下何不正其罪名,上以为先帝分谤,下以慰臣子之意。
今独以法绳治小臣,而置等,大则无以显扬圣考之遗意,小则无以安反侧之心。
故臣窃谓大臣诚退,则小臣非建议造事之人,可一切不治,使得革面从君,竭力自效,以洗前恶。
伏乞出臣此章,宣示等,使自处进退之分,臣虽万死不恨也」。
三人竟皆逐去,然卒不以其前后反覆归咎先帝罪之,世以为恨。
吕惠卿始谄事介甫,倡行虐政,以害天下。
其后势钧力抗,则倾陷介甫,甚于仇雠,世尤恶之。
惠卿自知罪大,乞宫观自便,不预贬窜。
具疏其奸,请加深谴。
乃以散官安置建州,天下韪之。
司马君实既以清德雅望专任朝政,然其为人不达吏事。
知雇役之害,欲复行差役,不知差雇之弊其实相半
讲之未详,而欲一旦复之,民始闻而喜,徐而疑惧,君实不信也。
王介甫以其私说为《诗》、《书》、《新义》,以考试天下士,学者病之。
君实改为新格,而势亦难行。
方议未定,言:「自罢差役,至今仅二十年,吏民皆未习惯。
况役法关涉众事,根牙磐错,行之徐缓,乃得审详。
若不穷究首尾,匆遽便行,恐既行之后,别生诸弊。
今州县役钱,例有积年宽剩,大约足支数年。
若且依旧雇役,尽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审议差役,趁今成法,来年役使乡户。
但使既行之后,无复人言,则进退皆便」。
又言:「进士来年秋试,日月无几,而议不时决,传闻四方,不免惶惑。
诗赋虽号小技,而比次声律,用功不浅。
至于治经,诵读讲解,尤不可轻易,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
欲乞先降指挥来年科场一切如旧;
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议论,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学,仍罢律义。
令天下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
然后徐议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
众皆以为便,而君实始不悦矣。
是岁上将亲飨明堂,言曰:「三代常祀:一岁九祭天,再祭地,皆天子亲之。
故于其祭也,或祭昊天,或祭五天,或独祭一天,或祭皇地祇,或祭神州地祇,要于一岁而亲祀必遍。
降及近世,岁之常祀,皆有司摄事,三岁而后一亲祀。
亲祀之疏数,古今之变相远如此。
然则其礼之不同,盖亦其势然也。
谨按国朝旧典:冬至圜丘,必兼飨天地,从祀百神。
若其有故,不祀圜丘,别行他礼,或大雩于南郊,或大飨于明堂,或恭谢于大庆,皆用圜丘礼乐神位,其意以为皇帝不可以三年而不亲祀天地百神故也。
臣窃见皇祐明堂遵用此法,最为得礼。
自皇祐以后,凡祀明堂,或用郑氏说,独祀五天帝,或用王氏说,独祀昊天上帝。
虽于古学各有援据,而考之国朝之旧,则为失当。
盖儒者泥古而不知今,以天子每岁遍祀之仪,而议皇帝三年亲祀之礼,是以若此其疏也。
今者皇帝陛下对越天命,逾年即位,将以九月有事于明堂,义当并见天地,遍礼百神,躬荐诚心,以格灵贶。
臣恐有司不达礼意,以古非今,执王、郑偏说以乱本朝大典。
夫礼沿人情,人情所安,天意必顺。
今皇帝陛下始亲祠事,而天地百神无不咸秩,岂不俯合人情、仰符天意?
臣愚欲乞明诏礼官今秋明堂用皇祐明堂典礼,庶几精诚陟降,溥及上下」。
时大臣多牵于旧学,不达时变。
奏入,不报。
以为周礼一岁遍祭天地,皆人主亲行,故郊丘有南北,礼乐有同异。
汉、唐以来,礼文日盛,费用日广,事与古异,故一岁遍祀不可复行。
唐明皇天宝初,始定三岁一亲郊,于致斋之日,先享太清宫,次享太庙,然后合祭天地,从祀百神。
所以然者,盖谓三年一次大礼,若又不遍,则于人情有所不安。
至于遍祭之礼,已自差官摄事,未尝少废。
此近世变礼,非复三代之旧,而议者欲以三代遗文参乱其间,失之远矣!
至七年,上将亲郊,备位政府,乃与诸公共伸前议,合祭天地,识者以为当。
初,神宗以夏国内乱,用兵攻讨。
熙河路增置兰州,于延安路增置安疆、米脂等五寨。
至此,夏国虽屡遣使,而未职贡。
二年,夏始来贺登极,使还未出境,又遣使入界。
朝廷知其有请地之意,然大臣议弃守未决。
言曰:「顷者,西人虽至,而疆埸之事初不自言。
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厌兵,然不请,欲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
朝廷深觉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势穷,始来请命。
今若又不许,使其来使徒手而归,一失此机,必为后悔。
彼若点集兵马,屯聚境上。
许之则畏兵而予,不复为恩;
不予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
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失也。
今议者不深究利害,妄立坚守之议,苟避弃地之名,不度民力,不为国计,其意止欲私己自便,非社稷之计也。
臣又闻议者或谓弃守皆不免用兵,弃则用兵必迟,守则用兵必速,迟速之间,利害不远,若遂以地予之,恐非得计。
臣闻圣人应变之机,正在迟速之际,但使事变稍缓,则吾得算已多。
昔汉文、景之世,吴王濞内怀不轨,称病不朝,积财养兵,谋乱天下。
文帝专务含养,置而不问,加赐几杖,恩礼日隆。
虽包藏祸心,而仁泽浸渍,终不能发。
景帝晁错之谋,欲因其有罪,削其郡县。
以为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则反疾而祸小,不削则反迟而祸大。
削书一下,七国尽反。
至使景帝发天下兵,遣三十六将,仅而破之。
议者若不计利害之浅深,较祸福之轻重,则文帝隐忍不决,近于柔仁;
景帝刚断必行,近于强毅。
然而如文帝之计,祸发既迟,可以徐为备禦
稍经岁月,变故自生;
以渐制之,势无不可。
景帝之计,祸发既速,未及旋踵,已至交兵;
锋刃既接,胜负难保;
社稷之命,决于一日。
虽食晁错之肉,何益于事?
今者欲弃之策与文帝同,而欲守之计与景帝类,臣乞宣喻执政,欲弃者理直而祸缓,欲守者理曲而祸速。
曲直迟速,孰为利害?
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将帅吏士,恩情未接,兵交之日,谁使效命?
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断,谁任其责?
惟乞圣心以此反覆思虑,早赐裁断,无使西戎别致猖狂,弃守之议皆不得其便」。
于是朝廷许还五寨,夏人遂服。
起居郎,为中书舍人
时朝廷起文潞公于既老,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
初,元丰中河决大吴,先帝知故道不可复还,因导之北流,水性已顺,惟河道未深,堤防未立,岁有决隘之患,本非深害也。
至此,诸公皆未究悉河事,而潞公欲以河为重事中书侍郎吕微仲枢密副使安厚卿从而和之。
始谓河西北流入泊淀,久必淤浅,异日或从北界入海,则河朔无以禦狄。
故三人力主回河之计,诸公莫能夺。
吕晦叔时为中书相间见问曰:「公自视智勇孰与先帝?
势力隆重能鼓舞天下孰与先帝」?
晦叔惊曰:「君何言欤」?
对曰:「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而诸公欲回之,是自谓智勇势力过先也。
且河决自元丰,导之北流亦自元丰,是非得失今日无所预。
诸公不因其旧而修其未完,乃欲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其为责也重矣」!
晦叔唯唯,曰:「当与诸公筹之」。
既而回河之议纷纷而起,晦叔亦以病没。
户部侍郎,尝因转对,言曰:「财赋之原,出于四方,而委于中都
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
州郡有馀,则转运司常足;
转运司既足,则户部不困。
唐制:天下赋税,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
比之于今,上供之数可谓少矣。
然每有缓急,王命一出,舟车相衔,大事以济。
祖宗以来,法制虽殊,而诸道畜藏之计,犹极丰厚。
是以敛散及时,纵舍由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
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术,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
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
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矣。
两司既困,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
故臣愿举近岁朝廷无名封桩之物,归之转运司
盖禁军阙额与差出衣粮,清汴水脚与外江纲船之类,一经擘画,例皆封桩。
夫阙额禁军,寻当以例物招置,而出军衣粮,罢此给彼,初无封桩之理。
至于清汴水脚虽减于旧,而洛口费用,实倍于前。
外江纲船虽不打造,而雇船运粮,其费特甚。
重复刻剥,何以能堪?
故臣谓诸如此比,当一切罢去。
况祖宗故事,未尝有此。
但有司固执近事,不肯除去。
惟陛下断而与之,则转运司利柄稍复,而户部亦有赖矣」。
朝廷重违近制,卒不能改。
寻又言:「臣谨以祖宗故事考今日本部所行,体例不同,利害相远,恐合随事措置,以塞弊原。
谨昧死具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都水监,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器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
三监皆隶工部,则本部所专,其馀无几,出纳损益,制在他司。
顷者,司马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
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
祖宗参酌古今之宜,建立三司,所领天下事几至大半,权任之重,非他司比。
推原其意,非以私三司也。
事权分则财利散,虽欲求富,其道无由。
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食。
饮食之道,当使口司出纳,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骸。
耳目得之以为明,手足赖之以为力。
若不专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
户部之在朝廷,犹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
自数十年以来,群臣不明祖宗之意,每因一事不举,辄以三司旧职分建他司。
利权一分,用财无艺。
他司以办事为效,则不恤财之有无;
户部以给财为功,则不问事之当否。
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
虽使户部得才智之臣,终亦无益。
能否同病,府库卒空。
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嘉祐中京师频岁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
置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
而大不便者,河北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
转运司之领河事也,郡之诸埽,埽之吏兵、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
水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兵得以并功,储蓄得以并用。
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
事定之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
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诸埽不相为用,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
工部都水监户部之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
三司故事,多隶工曹,名虽近正,而实非利。
昔胄案所掌,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部,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
欲有兴作,户部不得与议。
访闻河北道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
浑脱之用,必军行乏水,过渡无船,然后须之。
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至蠹败。
朝廷无出兵之计,而有司营职,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亏财害物。
若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
工部都作院户部之害二也。
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急,物有利害,皆得专之。
工部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
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创令出卖,上下皆以为当。
指挥未几,复以诸处营造岁有料制,遂令般运堆积,以破出卖之计。
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而遂为此计。
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
工部将作监户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类此者多矣,臣不能遍举也。
故愿明诏有司,罢外水监丞,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转运司
至于都水军器、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费之多少。
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迟速。
茍可否多少在户部,则伤财害民,户部无所逃其责矣;
茍良苦迟速在工部,则败事乏用,工部无所辞其谴矣。
利出于一,而后天下贫富可责之户部矣」。
朝廷以为然,从之,惟都水监仍旧。
自为中书舍人,与范子功、刘贡父同详定六曹条例。
子功吏部
元丰所定吏额,主者苟悦群吏,比旧额几数倍。
朝廷患之,命量事裁减,已再上再却矣。
子功奉使兼领其事。
吏有白中孚者,进曰:「吏额不难定也。
昔之流内铨,今侍郎左选也。
事之烦剧,莫过此矣。
昔铨吏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
事不加旧而用吏至数倍,何也?
昔无重法重禄,吏通赇赂,则不欲人多以分所得。
今行重法给重禄,赇赂比旧为少,则不忌人多,而幸于少事,此吏额多少之大情也。
旧法:日生事以难易分七等,重者至一分,轻者至一釐以下,积若干分而为一人。
今若取逐司两月事,定其分数,则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
以其言遍问属官,皆莫应。
李之仪对曰:「是诚可为也」。
即与之仪议之曰:「此群吏身计所系也。
若以分数为人数,必大有所损,将大致纷诉,虽朝廷亦将不能守」。
乃具以白宰执,请据实立额,俟吏之年满转出,或事故死亡者勿补,及额而止,不过十年,羡额当尽。
功虽稍缓,而见吏知非身患,不复怨矣。
诸公以为然,遂申尚书省,取诸司两月生事。
诸司吏皆疑惧,莫肯供。
再申,乞榜诸司,使知所立额,俟它日见阙不补,非法行之日即有减损也。
榜出,文字即具。
至是成书,以申三省。
左仆射吕微仲大喜,欲攘以为己功。
以问三省吏,皆莫晓。
诸司吏任永寿者,颇知其意。
微仲悦之,于尚书省创吏额房,使永寿与三省吏数人典之。
小人无远虑而急于功利,即背前约,以立额日裁损吏员,复以好恶改易诸吏局次(凡近下吏人,恶为上名所压者,即为拨出上名于他司;闲慢司分欲入要地者,即自寺监拨入省曹之类是也。)
凡奏上行下,皆微仲专之,不复经三省。
法出,中外汹汹,微仲既为御史所攻,永寿亦以恣横赃污,以徒罪刺配。
久之,微仲知众不伏,乃使左右司再加详定,略依本议行下。
子瞻翰林学士出知馀杭,朝廷即命代为学士
寻又兼权吏部尚书
未几奉使契丹
虏以其侍读学士师儒馆伴。
师儒稍读书,能道先君及子瞻所为文,曰:「恨未见公全集」。
然亦能诵《服伏苓赋》等,虏中类相爱者。
孙村回河事奏元祐三年十一月 北宋 · 彭汝砺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六
臣看详孙村回河事,自王令图首议,后来经户部侍郎李常、冯宗道等,又经天章阁待制顾临陈祐之相度,及其他臣僚上言不一,淹久未决。
今年十月都堂河北转运使谢卿材、都水使者王孝先等合议,逐人所见不同,是致今来遣使,谓当尽付前后臣僚申陈利害事件,及计会逐路监司参详可否,然后可见利害之实。
今来指挥即是以孝先之言为主,然尚令计会逐路监司详察可否,即是孝先所陈亦未为确论。
王孝先之言未为是,则李常等言未为非。
夫是非公器,非一人所能擅,利害系一国,当与一国共之,利害系天下,当与天下共之。
今河议,大臣可否者相半,近臣以谓不可者十六七,察于众亦然。
朝廷恐其难一,至烦陛下内降指挥
今来敕命惟是王孝先一说,众言屏弃不用,盖惟恐不复故道而已。
臣以为不然,事之可为不可为,天也,人不能胜天久矣。
河事利害半天下,上系宗社,下系数十州人命,河非藏于山川,其道路形势,高下深浅,可见可测,其不可欺者如皦日。
使可为也而敢以为不可为,不可为也而敢以为可为,是以国重事为玩戏,使者为聋瞽,非人则可,茍有耳目,必不至此。
臣闻之:天无心而万物生,圣人无心而天下治
是非并至,惟无心者能定。
臣愚欲乞指挥相度河事官,尽取前后应干臣僚文字,计会逐路监司参详可否。
如此,则可为不可为立见,使有定议,众言自屈。
譬之治讼,穷尽彼此曲直,然后情伪可见,刑罚可行;
未有独用偏辞一说而能折狱者也。
夫财力非出于天,出于民而已。
中人之家,春夏有不能及耕种,饥寒有不敢辄衣食,以待上之政令赋役。
使之有道,用之有名,民虽死不怨,或非其时,或非其义,怨疾且并作。
此不可不审。
京东河北荐罹饥馑,去年苦寒,不及下种者十五六,今岁虽小熟,然流移者未复,病者未苏,赋役之作尤须重惜。
今回河议未定,所有指挥物料价钱,亦乞付相度河事官,候见得的确利害及合消得收买,即径仰施行。
如此则议论得稳当。
所有文字,未敢行下,更乞详酌指挥
论回河状(二十八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一、《范太史集》卷一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一
右,臣伏见元丰四年五月,河决小吴。
六月三日神宗皇帝诏旨,更不修闭决口。
至十二月,又宣谕辅臣曰:「以道治水,无违其性」。
其诏书及圣语已书于《实录》,谨节录进呈。
恭惟先帝聪明睿智,穷神烛理,不出九重,而洞知河之利害,断以圣意,如亲临睹。
神禹复生,亦不过此,所以终先帝之世,人莫敢轻议。
河行大吴,今已九年。
元丰八年以来,议者乃有异同,朝廷疑惑,故前遣李常、冯宗道,后又遣臣叔百禄、赵君锡案视,皆言无可塞之理,即用北流为便。
士大夫亦言不可塞者十有九,可谓众矣。
昔尧之时,洪水滔天,尧咨四岳,谁可治水者,四岳皆荐鲧。
尧知鲧不可用,曰:「吁,咈哉!
方命圮族」。
言其为人狠戾,必不能顺五行之性也。
四岳皆曰:「试之」。
尧乃命鲧治水,九载而功不成。
夫尧既知鲧不可用,然而勉从四岳者何也?
稽于众,舍己从人也。
虽勉从四岳,然鲧治水果无成功,卒如尧之言。
夫以尧之圣,知鲧不可用,然犹舍己以从人,而况执政大臣出一言,而欲天下莫之敢违乎?
夫河为四渎之宗,万水所会,自大禹患其难治。
所以能治之者,顺水之性而已。
汉武帝时,河决瓠子,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
武帝好神仙,时方忧河决,方士言曰:「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
此四者皆武帝所欲而不能得,故方士以此说之,至以塞决河比求神仙及长生,其难可知也。
自是以后二十馀年,不复塞。
武帝既封禅,巡祭山川,因祠太山,还至瓠子,自临决河,沈白马玉璧,令群臣从官自将军以下皆负薪填决河。
悼功之不成,作《瓠子之歌》,乃卒塞之,名曰「宣防」,其难亦至矣。
昨朝廷使李伟分导大河入孙村口,归故道,以解下流之患,遂命管勾疏导二股河。
臣窃详李伟止因开沙河直堤第三铺口,放涨水入孙村口,强名之为二股,水落当复如故。
其理必难久行。
就使大河能成二股,则东西两流占地愈多,所备益广,堤防之费自倍。
先朝亦尝为二股,而终不成者,河之大势必归于一故也。
李伟因此乃欲以塞宗城决口,及移深州之费回夺大河复归故道,希合执政,无所忌惮,敢肆大言,以罔朝廷。
朝廷更不博谋于众,即依伟奏,置都提举修河司
亦未尝审问吴安持可与不可,即令与范子奇同提举
安持既开直堤第四铺口,而第七铺危急。
安持奏,自八月八日救护,至二十八日,日数不为不多;
用梢草等百万,物料不为不丰;
调急夫至六七千,人力不为不至;
官吏自夜达旦,不为不勤。
埽緷愈危,随即垫去,甚于漏卮,何时穷已,终不能守。
而直堤自溃决百馀步,今才开一铺,而河势变移,人意已不能测,功役已不为小。
安持所奏,已执两端,将来闭塞北流,何止万倍于此。
若其无成,岂肯任责?
又闻范子奇争言河不可回,朝廷已令分析。
谢卿材奏,乞兼领河事,制置一年,必使国用不加费,民力不加劳,河清住招,物料住买,水行地中,冀不决溢,河滩之地,渐可耕垦。
自来府界京东不销调夫,亦免科出夫钱。
又乞赴阙禀议河事。
自河决以来,监司未尝肯任咎责,独卿材所奏如此,朝廷何不且试之一年,若其无成,显行黜责。
如此,则谁不尽力,孰敢妄言?
尚书省批令先具措置利害闻奏,不令赴阙。
昨先移卿材河东,及复置修河司,而改用范子奇,意谓子奇必不敢违耳。
子奇亦明言不可者,岂固欲违朝廷哉?
子奇久任河北,必亦知其可与不可也。
臣窃见去年初遣二使之时,大臣方且力争,或曰可塞,或曰不可。
今言不可者已罢免,所以庙堂无异议之人,止用一李伟之言,暴然复兴此役,用物料,发急夫,调兵,已不为少。
凡河役一起,则公私遂空,将来聚十万兵夫,不唯穷困河北一路生灵,京东京西亦皆震扰,人民离散,盗贼并兴,国之大忧,或在于此。
今河去北京止十五馀里,若进马头,迫蹙河水,则其势不可测知,脱有疏虞,北京将何以捍禦?
当此之时,虽诛李伟辈,不足以谢天下生灵,陛下悔之何及?
夫河不可塞,在理甚明,稽之帝尧,则当从众,验之神禹,则当顺下,质之先帝,诏书具存。
陛下昨欲遣使之时,先已降诏,恐人有观望之意,复追改之。
此乃陛下以大公为心,无所专主,不轻河事,慎之至也。
及二使还奏,大臣论议犹不能一,独陛下圣意主张,遂罢修河司,数路之人,方稍休息,中外无不以为至当。
今才历三时,复为回河之役。
先帝既以为不可,陛下又以为不可,而执政耻其前言之失,必欲遂非,不复顾天下之安危,生民之休戚,妄举大役,轻动大众。
河本无事,而人强扰之,臣不知执政以何为词?
必以北流有决溢之害也,夫夏秋之际,百川皆涨,非独大河。
河中、河阳,两山之间,犹时有决溢,况于河北
河出平地,无所扼束而北流,堤防未理,水性趋下,安得全不为患也?
今秋水潦多于常年,如昨颍昌水入城郭,陈蔡亦有水灾,岂由河不复故道乎?
熙宁中河决曹村,东南注钜野,与汉武帝时子正同
河决而南,不可不塞,故大兴人徒塞之。
然曹村之役,人力已无所施,一夕河自退背,灵平乃成,故议者以为天助,非人功也。
祖宗时,王楚、横垄、商胡皆不可塞,非不欲塞也,势不可回也。
先帝知其如此,及河决而北,遂不复闭。
盖幸其北去,无南决逼近都邑之患,而河薄西山,稍近之故道。
李垂、孙民先尝欲导河使之北流,当时议者但以功费太大,力不能为而已。
今河自行其地,此乃天意,非人事也。
夫河者天地之气,气之所向,谁能禦之?
今东行故道已高,借使能以人力开之至海,终不能使水自下升高。
大禹以来,未闻用人功开土渠,而引大河行其中者。
今不以人意顺水,而法使水随人意,此乃鲧堙洪水、汩陈五行之失也。
元丰中范子渊为武济之役,欲横绝大河,费国财,害人命,不可胜计,京西之人恨不食子渊之肉。
及其败事,奸臣党庇,止夺一官,陛下嗣位,方加贬责。
今欲塞北流,与子渊何以异?
校其劳费与其为害,又非武济之比也。
水官欲兴河役,正如边臣欲生边事,官员使臣利于功赏俸给,吏胥主典利于官物浩大,得为奸倖,豪民利于贵售梢草,濒河之人利于聚众营为。
凡言回河之利者,率皆此辈,非为国家计也。
且以国家今日事力,何如汉武帝与先帝之时?
汉武帝之雄材,先帝之神武,皆以塞河为难,而今日执政容易为之,此臣所不敢信也。
假使有可回之理,可塞之势,方今国用虚乏,民力困敝,朝廷唯宜安静,犹当省费息民,况必无可回之理乎?
又有言北流之害者,或曰淤塘泺,或曰河入北界则失中国之险,此皆私忧过计也。
塘水不依原法已久,非缘河决而后淤浅。
今河入界河,日益深阔,东流几二百里,乃入于海。
昔以界河为阻,今以大河为限,其为天险,岂有过于此者乎?
汉武帝时,齐人延年上书,请案图书,观地形,令水工开大河上岭,出之匈奴,东注之海,可以省堤防备塞、士卒转输、匈奴侵盗、覆军杀将、暴骨原野之患。
天下常备匈奴而不忧百越者,以其水绝壤断也。
此功一成,万世大利。
武帝壮之,诏报曰:「延年计议甚深,然河乃大禹也。
圣人作事,为万世功,通于神明,恐难改更」。
夫延年犹欲决河以灌匈奴,武帝以其非禹迹,故不为也。
今设使河入北界,此乃天送祸于契丹也。
彼河入百里,则失百里之地,入二百里,则失二百里之地。
河之所在,国之灾也,何利于我,而必欲专之?
议者又以为恐虏渡河入寇,此又私忧过计也。
今河上流自西夏经北胡乃入中国,自古未有戎狄以舟师入寇者也,况其居下流乎?
若北虏能以舟楫与中国校胜,此则书契以来未之闻也。
假使东流成功,北流退为平陆,臣不知朝廷能聚兵于北境,浚塘水而修界河乎?
凡以北朝为说者,皆以妄言恐朝廷,望陛下拒绝勿听而已。
自古欲举大事,动大众,必先尽天下之言,不恶异同之论,使人人各伸所见,而后利害是非出焉。
至于治河,必委忠实可信之人,其论议必断以经术,非专用贪利邀功之人也。
汉武帝使汲黯、郑当时塞瓠子,犹复坏。
成帝时平当以经明《禹贡》,使行河,领河堤。
今乃欲望大禹之功于王孝先、李伟之徒,不亦难乎?
陛下凡两遣使行河,执政皆不以为信,而独信一李伟,轻犯大河,与讨伐西北二虏无异。
其费无有限极,国财民命委于洪流,比之边事,尤不可计,而朝廷晏然为之,此臣之所大惑也。
臣愚伏望陛下明谕大臣,博采群言,息意回河,勿轻动众。
无以有限之财力,生民之性命,填不测之巨壑。
勿为无穷之役,兴无涯之费,以徇一言之失,而望必不可成之功。
都提举修河司,散遣官吏兵夫,以弭将然之患。
其北流决溢,随宜救护,委外都水使者自来为始,亟理堤防,仍速行相度修闭诸处决口。
臣自闻复置修河司指挥,即欲建言,缘臣叔百禄尝被使指,言出臣口,理亦有嫌,是以踌躇,至于阅月。
今中外讻讻,皆言不便,臣有言责,陛下耳目之任,若避嫌缄嘿,坐观国事有误,则臣之罪大矣,陛下亦何赖焉?
是以冒昧竭尽其诚,唯陛下深察。
臣无任恳悃激切之至。
乞罢河役状十一月六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二、《范太史集》卷一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一
臣所领工房,伏见朝廷应副修河司所司,如支河阴汜水等处纲米五万石,及差装卸兵士二千人,洛口、雄武埽锹手各三百人,支在京箔场芦蕟四万领修役兵营寨之类,日有行下文字。
臣昨为谏官,极论回河不便,未蒙施行。
今河役不息,功费渐大,恐修河司须索不止于此。
朝廷若不罢河役,则无不应副之理,门下亦无由不行下。
臣稽之于古,考之于今,质之中外人言,窃谓此功必不可成,恐虽应副,枉费国财民力,有害无利。
谨具所闻见回河不便,画一如后:
一、水性趋下,自祖宗以来,河决以次向西,此则地势东高西下,其理不疑。
商胡故道已行三十馀年,堤防日增,如筑垣居水,淤填积久,其地必高,此不待见而可知。
今北流千馀里,欲使复为平陆,故道千馀里,欲使复为洪流,恐非人力之所能也。
一、四渎者,天地所以节宣其气,如人之血脉,不可壅遏。
今北流已九年,岂非天意有定,就下趋海,乃是地形顺便。
今来回河,上违天意,下逆地理,骚动数路,几半天下,枉害兵民性命,空竭公私财力,投之洪流,不知纪极,非徒无益,更取患害。
已上是河不可回之理。
一、北流水行地中,已是见成河道,只须修立堤防,便为永久之利。
若岁岁增修,一尺一寸,皆是所得,不为枉费。
东流已废九年,闻故堤穿穴一万馀处,陵谷迁变
况于埽岸,人力所为,今若修完,便同创置,恐非人功国力所能供亿。
譬如朽烂水槽,多年不使,一旦盛水,岂不疏漏?
况水之性,必不舍下就高,设使能以人力蹙向故道,必为大患。
一、北流每年不免决溢,自是堤防未理,水政不修,埽岸怯薄,全无备禦
当夏秋之际,小川犹涨,自古未有无患之河,岂可因涨水噎凌决溃,便欲全河回改?
设使能回向东,不知可保无决溢之患否?
一、南宫上下埽连年决溃,皆缘堤岸卑薄,深冬噎凌冲破。
臣不知去冬以来,曾与不曾增葺堤防?
如其不然,则今冬噎凌之际,岂可保其无虞?
访闻北流西堤,自信都以南三百里许,一例卑薄。
昨南宫埽止高二尺、阔五尺,濒河长老无不寒心。
又官中累年不调春夫,埽岸使臣皆有免责罚指挥
河清兵士为修河司诸处抽使,所存无几。
水政如此,岂得为河不为患?
及有决溃,则归咎北流,便欲回河,岂为实论?
一、议者谓北流横绝御河,失漕运之利,及西山诸水壅蹙为患。
且大河向北,自可漕运,何必御河?
西山诸水自上古以来有之,非独今日。
大禹旧迹循西山而行,与今北流正相符合
西山诸水入河无疑,但筑堤防,空留西山水道,使之入河,何为不可?
一、李伟元奏,欲以闭宗城决口及迁深州之费回夺大河。
宗城决口虽大,必不至费一千八百万物料。
窃意元初检计官故作情毙,大数检计,意欲朝廷见其费大,不若用以回河,然后李伟却索此数,自谓能了。
朝廷若遣可信之人别行检计的确合用物料,当见欺罔。
且塞全河与宗城一决口,大小不同,可坐而知。
臣窃计一千八百万物料,塞宗城则必多,塞北流则不足,李伟必是且索此数,将来一千八百万必了不得。
朝廷既已兴工,不可中辍,必须接续应副。
大抵兴事之人,无不如此。
范子渊武济之役已用此计,及至败事,又无穷须索。
朝廷知其不可方罢,而子渊犹以此藉口,归过朝廷,以为不应副,非是功不成。
李伟子渊正同,而河役浩大,又非武济之比,奈何信此言?
一、熙宁初已议移深州,至今不能移者,人情重迁故也。
今欲回河,虽免深州之患,而不顾北京可乎?
沙河第七铺溃决,已逼北京,可为寒心。
今欲移一深州二十年犹不能也,况北京之大,岂此深州,将来河不可测,万一北京被患,如何可移?
一、李称北流破放省税近一百万,臣以为此是堤防未理,水政不修;
今若理堤防、修水政,则河不决溢,不占民田,河滩可耕,省税可复。
而又东流故道,多为膏壤,弥数百里,皆出省税。
今为失税而欲回河,不知先费用几百料税?
一、闭塞北流,蹙水既高,则上流必深,诸处堤埽岂可不虑?
大抵河患常出入人意外,如昨来开第三、第四,而第七铺决。
将来闭合,未知为患所在,岂可保上流诸埽必无决溢?
一、昨吴安持奏第七铺危急,调过急夫七千人,而役兵不在其数;
用梢芟一百馀万,闻其实数不止于此。
下七緷埽皆被吹垫,势如漏卮,经二十日用功,终于弃舍,任其决溃。
此乃救护积年壮堤上一决口,犹不能为力,而况两岸渐进马头,于急流巨浪中旋下梢草客土,欲合龙门,此必不可为明矣。
一、北流虽有决溢,乃是天灾,非人所为。
濒河之民虽被水害,然亦有填淤肥美及渔采之利,不闻失业愁苦之叹。
今回河向东,若有溃决,乃是引河水以灌注州县,百姓岂得不归怨于朝廷?
譬如天火人火,天火自是灾孽,人火必有归咎。
且自古未有无患之河,利多害少,即不须改作。
今北流实有大利,岂可以有小害便妨大计?
一、塘泺淤浅,非因河决所致。
熙宁中,先帝以塘水多堙废,尝遣监司以巡历为名,案行检视。
此乃积年不修,然先帝亦未遑疏浚也。
且朝廷与契丹通好几及百年,岂是塘水能限敌兵?
乃朝廷恩信,深结其心,每岁馈遗金帛,敌贪厚利,所以不动。
若其弃好背盟,何路不可入寇,岂塘泺所能捍禦?
朝廷亦何尝恃此以为险固?
一、河入界河几二百里乃入海,此最为天险,实中国大利。
议者曾不计此,乃忧河入北界。
若入北界,当于初决时一直北注,不应却东入海。
又西堤屡决,水还北流,此可知向北地形高仰。
设使河入北界,乃是契丹之灾,况必无此理?
一、窃闻欲用沙囊以合龙门。
自古唯韩信用沙囊壅濉水,以败兵,未闻大河可用沙囊壅合。
此与范子渊用铁龙爪浚河无异。
河水所向,土山亦摧,岂有布袋盛沙土可禦洪流也?
一、臣见傅尧俞言:有人自河北来,言北京地无横草,石炭非常踊贵。
此乃九月中所闻,未知今更如何。
闻往年六塔河役,民间费钱五百文,方了纳梢草一束。
审如此,则生灵何辜,朝廷闻之,岂得不动心也?
一、近依修河司所请,降朝旨下河北转运司修河司,晓谕州县民户,向去别无科配物料。
臣窃恐此止是空文,物料不出于民,何从而得?
兴动大役,岂有不骚扰者?
但恐朝廷虽降此指挥,民间困苦亦无由尽知。
如役兵死,未免只作逃亡申报;
民夫死,则官中更不知数,此尤可哀悯也。
一、修东流故道是一大役,闭塞北流又一大役,此二大役,其害已不可胜言,非民力所能堪。
西戎未欸服,万一更有边事,将何以枝梧?
一、天圣初,朝廷遣参知政事鲁宗道滑州相度塞河口功料,其后欲塞商胡,亦下学士院两省议官议。
先朝慎重河事如此,今倚仗一李伟即兴举大事。
臣前上言,士大夫言不可塞者十有九,今采于中外之论,无小无大,皆言不可,非止十有九而已。
自古未有违众作事,而能成功者也。
一、修河司奏:打量第四铺已下至孙村口,大河水面即目高如孙村口二丈五尺九寸者。
臣闻前年顾临、谢卿材、王孝先、唐义问、陈祐之、张景先等众官讲议,躬亲相视。
据孙勍等开㙭井筒,众定得有二丈一尺有馀,取引不过,难以还复故道。
后来再遣使案视,与前所验无异。
修河司所奏,已是河水伏槽之时,犹高二丈五尺已上,则昨来夏秋之际,涨水必更倍高,何以回夺不过?
京师北京不远,河水深浅、地形高下皆可案验,而二年之间,前后所定,如此不同,岂可不考核虚实,坐受欺罔?
就使孙村口实为低下,要是东行故道,大势已高,流河不快,所以就下。
汉成帝时,河决平原,遣王延世塞之。
杜钦大将军王凤,言:「延世前受杨焉术以塞河,而蔽匿不言。
不若遣焉与延世杂作,延世与焉必相破坏,深论便宜,更相难极,足以分别是非,择其善者而从之」。
言,奏遣焉等作治,六月乃成。
古者欲举大事,故欲人为异同,反覆诘难,至于穷极,然后利害可见,朝廷择而从之。
谢卿材以议不合先罢;
范子奇河北才两月,又以异议罢,而专信李伟偏说,此中外所以未服也。
一、臣案欧阳修言:庆历中,横垄之水自下流先淤。
是时修为河北转运使,海口已淤一百四十馀里。
其后下流既梗,乃于商胡口决。
据此,则先是上流不快,上流乃决。
小吴之决,恐亦无异商胡。
修河司专闭塞北流,而不管故道可行与不可行,海口快与不快。
若海口出泄不快,将如之何?
今只打量孙村口高下,便望成功,亦恐利害未尽。
一、李称,北流河道动阔三五十里至七八十里。
然大河行流,谓之一󱹘一迭,岂能必使之摊平遍满?
故每紧溜走移,或东或西,所向即决,盖无堤防扼束之毙者。
臣观古人唯不欲与水争地,故远为堤防,使游波宽缓而不迫。
正以堤防扼束为水之害,则多决溢。
若两堤相去数十里,其河自有中流,岂有摊平遍满之理?
水退则人皆种麦,比及水至,已倍收。
且先帝宣谕,唯欲迁州县以避水,而李伟乃欲以堤防束水,不唯极非先帝圣意,亦正与古人治河相反。
已上是河不可回及不须回之事。
右,臣窃以论议之臣止言其理,至于知河事者则言其事。
今其理已极为不可,而其事又如前之所陈。
先帝所谓以道治水者,言其理而已,至于以人事治水,乃后世之毙,先帝之所不取也。
昔尧知鲧不可使治水,然而四岳请试鲧者,岂固欲违尧意而害天下哉?
盖当时治水之人未有以易鲧,而鲧必执其说,以为水可堙塞而治故也。
仁宗时李仲昌欲塞商胡,复横垄,欧阳修极言不可,执政不听而听仲昌仲昌终以败事得罪。
仁宗之明,岂不知修可信而仲昌功必无成?
然而用仲昌者,亦尧试鲧之意也。
熙宁初张巩、宋昌言欲塞二股河北流,神宗遣司马光等往案视,亦极言不可。
等急于有功,才塞而复决,泛滥大名、恩、德、沧、永静五州军之境。
以神宗之明,岂不知可信而等功必无成?
然而用等者,亦尧试鲧之意也。
夫前事不远,后事之师。
方今四方无虞,西北宴然,年谷稍稔,民力稍纾,若更休养数年,庶几有太平之望。
唯息河役,则中外无复一事,岂可试一李伟,必待如鲧及仲昌而后止也?
臣考之方册,自古壅塞川渎,必有祸败。
共工隳高堙卑,以致灭亡。
鲧堙洪水,上帝震怒,绩用弗成,殛于羽山
周灵王欲壅榖、洛,太子晋深陈祸福,以共、鲧为戒。
梁武帝伐魏,作浮山堰壅淮水以灌寿阳,穷竭境内之力以争一州。
四月堰成,而九月堰坏,缘淮城戍村落十馀万口皆漂入海,怨毒盈于远迩,古今以为无道。
今塞北流与堰淮何异?
梁武以灌敌国,今乃自困吾民,而河之大又不比淮,以此较之,尤为不可。
凡论河役,正如边事,󲦤绅之儒则言和戎,介胄之士则言征伐。
今问儒者,必欲息民;
若问水官,必欲兴事。
欲塞河者,是用兵之说也;
欲不塞者,是息兵之说也。
水官之欲兴役,如将士但知攻战而已,朝廷岂可不审择利害,而兴天下大役,止以为此辈进身之资?
臣今虽无言责,而有官守,职在出纳,通达上下之情,闻见如此,不敢不言。
伏望陛下与大臣平章,若审如众论,有害无利,即乞早罢河役,以幸天下,以福生民。
修河司兵夫物料,可就用修塞诸处决口,委外都水使者渐理北流堤防。
如此,则数路人心必安,此乃管仲桓公转祸为福之计也。
臣言狂愚,伏乞少赐裁择。
手记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七、《范太史集》卷五五
傅尧俞/钦之苏轼元祐五年正月乞召还。)/苏辙/子由赵彦若元考/司马康/公休元祐三年讲官,除侍讲。)王岩叟彦霖/朱光庭公掞/吴安诗(傅正)/贾易/明叔元祐四年两省同举御史,除殿中。)刘安世/(器之)吕陶/元钧吕大忠进伯/吕大临/张舜民/芸叟(纯之)/杨国宝/(应之。元祐六年闰八月二十七日御史。)杨瑰宝(器之)/谢卿材/仲适游师雄景叔/常安民/希古王汾/彦祖姚勔辉中/张耒文潜/晁补之无咎/刘唐老/寿臣廖正一明略/郝辟之希孟/吴立礼/张举子/(厚阙。志趣高洁,词学清赡,甲科登第。二十馀年,侍亲终养,屏居不仕,安恬之节,臣实不如。)曾孝纯/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馆阁。)孙贲/钱世雄/元祐五年八月举,升陟,时权进奏院户部检法官。)宋大章/乐京/(已卒)丁骘/公默师仁坦求元祐五年四月一日三免讲,乞擢用。前此十科举讲读。)/邵伯温/(子文)敏求拙翁元祐四年台阁清要,升。)/刘敦夫元祐四年举著述科。)/龚史彦和/冯如晦叔明/冯山/允南陈鹏/(图南)赵伋/思诚康国/饶州教授改官。徐铎榜及第,元祐七年学官。)元弼(蒙之子。公肃纪常极称其有文。元祐五年学官七年再荐。)/马涓/朱绂/郑倞/周行己/师正叔)秦觏(能文)/程遵彦/(杭签。子瞻极称其才,云温公亦知之,而口未尝言。)苏坚/(衮子。子瞻称之如程。)韩纯彦(好学有文,申公尝欲除馆职。)/侯/邵光子瞻称之。已卒。)/韩宗直/公掞称之)王普/王当/李楚怀州人,能文。)/范致明/(应制举,能文。)致虚/元祐三年及第。文甚豪。)贺铸(班行,有文。)/朱勃逊之元祐六年闰八月二十七日,与公掞同举御史。)/王浃/(能诗赋)杜常(诗学)/王奎永兴通判回,方识。久在陕西,言边事甚详,言:元祐二年秋,西人数十万点集;半年方起,至镇戎城下,五日而去。本无意入寇,乃梁沁布欲姑以此举观人情也。三家共一驼载乾粮,人甚苦之。既无所得,自后未易点集。沁布更以恩结人心,又欲立功以服国人。年方三十二。泾原之寇,先杀烽子,故无斥堠,边吏亦不知。六年六月三日镇戎之役,官军聚城中不出,并听张之练节制,帅臣无所施为。李由颐云:沁布保护嗣子,乃之伊、霍,观其所为,无篡夺之形。)/赵竦/(平吕梁百步洪之险。元祐七年举公私俱便。善治财赋。)乐举/李元祐六年台阁清要。)/张瓛/游冠卿/雍钧/苏嘉元祐七年举升擢清要。)/石嗣庆/李格(潜之、子敦极称之。)/孙谔元祐七年台阁。)/陈沂/元祐七年举升擢。)杨宗惠/敦夫处厚敦夫。唐大极称之。)/赵令畤/(颍签。子瞻字之曰德麟,作字说,并书来,盛称之,云已荐馆阁。)宇文邦彦/傅/杨阜/王涣之/张东元祐八年举著述。)/商倚/刘羲仲/尹材/处初元祐四年举献纳科。卒。)云卿/伯纪元祐八年学官。)陈师锡/伯修/少游陈轩元舆。坡举自代。)/孔武仲彦常/应昭纬/苏炳/周尹/正孺。卒。)李由颐(养正)/朱光裔公远/陈元直/叔正陈元纮/张重子威/吴俦/陈瓘莹中/李百禄祐父/荣辑/子雍元祐八年学官。)陈恢/宋匪躬(履中)/宋景年遐叔/家彬中孺元祐六年台阁。)/石景略/蔡肇(天启。元祐六年台阁。)/李格非/李彻/(择之)韩宗质/王寔/仲弓王宁/幼安徐铎(振父)/游酢/元祐五年举著述科。)田述古/(明之)李豸/方叔庭坚/广安人盛侨司业称之。)李纯中/(师中弟。李彻言:正叔尝责尧夫不与换官。)鲜于绰(大受)/祝康/(法家)孙览傅师/程之才/程之元德孺/程之邵(懿父)/高士英子容/范子奇/中济刘昱/晦叔乔执中/希圣绶/(乔云:论议似从二程淮南发运司。)赵屼景仁元祐五年十月,与两省同荐御史。)/范纯礼/夷叟。举自代。)赵泽/元祐四年两省同举御史。)郭晙(已卒。)/刘当时/叔郑富绍庭德先/田子谅/丁綖邃翁/陈陔/孙安(永弟。长社宰,宣德有能政。)/苏京/罗适/张升卿(与张宗谔同以茶法勒停。)/文勋/徐君平(久从荆公学,当国时不随,子由称其文字。)/李曼/修儒。有吏才。元祐六年荐献纳。)宇文昌龄/伯脩安鼎/元祐四年两省同举御史。)君锡/无愧郑穆/闳中元祐五年正月经筵。)郑雍公肃元祐五年正月经筵。)/李栝元祐五年洋州回始识。)/石亘/毛渐(知高邮军,复三十六堰。)/朱京/杨畏(子安)/傅传师/传正弟。原明称之。)李君卿(考课第一,未奖。)/张安上(能吏也。)/刘涣公济元祐五年七月博士。)/李傅/(同上荐。)景仁(同上荐。晁无咎称之。除教授。)/张咸/元祐五年七月乞免举应制。)司马槱/元祐五年八月举贤良。)良佐/公掞正叔皆称之。元祐六年举著述。)畅大隐/虞策/元祐五年十月,与两省同举御史,自湖南运判除监察。)裴纶元祐五年御史,辞不就。)/郭知章/陈祥道/(用之。精礼学。元祐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劄乞行其所进《礼书》。元祐七年四月二日又荐,乞复为礼言。)丰稷/(泽夫)汝砺/(器资)藩兴嗣/晁说之(作《扬雄别传》,有史才。又六荐著述科。)/李常/(同年。袭弟。廷珍称其文与李傅相上下。)吴仪传正侄,极称其文。)/许奉世/尧夫荐经行,特就殿试。注《孝经》。)扈充元祐六年举升擢清要。)/鲜于之元祐六年台阁清要。)/周廉彦/许彦处中元祐七年台阁元祐七年十二月宫教。)/司马庭直孺/王任叔重元祐七年举著述。)/李晰(邛人。能文。元祐八年学官。)/晁将之/元祐八年学官。)孙协元祐八年荐学举。)/刘逵/焦蹈榜第二人。)李瑺/纪常称其能文。)虞芮乔希圣举贤良,极称之。)/王谊/王发刘器之举贤良。子瞻称其文。)/舒焕/吴
谢试吏部尚书建中靖国元年五月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六、《陶山集》卷八
伏奉告命,授臣依前朝散大夫试吏部尚书,寻具劄子辞免,奉诏书不允,仍赐对衣、金带、金鱼、闹装鞍辔马者。
九重之深,每疑于梦到;
八座之贵,敢意夫真为。
宝带垂鱼,华鞯饰骏。
丘山加重,蚊蚤甚微。
窃念臣嘉祐诸生,元丰近侍。
久低徊于流落,渐荏苒于衰迟。
忽因遭逢,曲先收召。
曾莫成于薄效,但有负于洪私。
而况《周礼》太平之书,《尚书》百官之本。
粤新彝制,尤慎诏除。
官至银青,仅能参其班缀;
头如白雪,或未入于诠评。
夫何浅迂,乃尔侥倖。
兹盖伏遇皇帝陛下舜功甚大,尧性至仁。
文景不言兵戈,成康几措刑辟。
深怀记履,慎付持衡。
猥令鴽鴳之卑,滥冠鹓鸾之盛。
臣敢不扶偏用正,去甚惟中。
雨鷇风胎,顾难酬于啄抱;
山尘海雾,愿少助于崇深。
乞罢来年大兴河役奏元祐三年十一月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七、《宋史》卷九二《河渠志》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一
今年春奉使契丹归,尝奏论河北开孙村口减水河未便,乞更讲求利害事。
人微言轻,不能仰动天听。
后闻止用兵卒兴功,弥年未见成效。
继闻召都水使者王孝先河北转运使谢卿材、判官张景先赴三省询访利害,而三人所论不同,朝廷未敢臆决,遣官行视。
然诏书但令相度开孙村口有无未尽利害,如孙村口不可修,即于不近界河,踏逐一处,则是虽曰遣官行视,而必欲回河之意已定于庙堂之上矣。
不惟如此,又下河北路计置旧堤梢草一千馀万,且令先买五百馀万。
论者以谓,既治旧堤,则是决为回河之计。
然则,朝廷遣二近臣,从数十官吏,衔命而出,不知果何所为也?
臣虽愚懵,意朝廷必谓梢草之类不可仓猝而具,一日所遣官还奏可以回河,则来年先治旧堤,开减水河,尔时旋营梢草,公私必受其害,不可不预行计置。
此诚先识远虑,非众人所及也。
然臣窃有私忧过计,须至不避斧钺,披露腹心,为陛下言之。
夫河之利害,与夫可复不可复之势,既已遣官行视,则当俟其还奏,然后可决,此固臣所不敢妄论也。
至于事有可以坐而知者,今日之民力是也。
盖自数年以来,河北京东淮南数路灾伤为甚。
今岁河北并边稍熟,近南州郡亦皆亢旱。
京东即今米价斗百馀钱,盗贼并起;
京西灾俭尤广。
淮南秋田粗收,而春夏价甚贵。
百姓饥殍未苏,疮痍未复,正当寡求省事,以休息人力。
来年虽未大兴河役,止令修治旧堤,开减水河,亦须调发丁夫。
本路不足,则及邻路,邻路不足,则及淮南
陛下视今日之民力,果可以堪之乎?
民力未堪,则虽有回河之策,及梢草先具,将安施乎?
陛下若以河患为大,必欲兴作,驱数路之民,聚之河上,暴露风雨,饥冻苦迫,弱者羸瘠死亡,强者逋窜,或转为盗贼,县官何以禦之?
又况一人在官,一家废业,行者赍,居者送,方春农时,害其耕作,来岁水旱之变,虽未必有,而人力不至,田为污莱,饥馑之灾可以前知矣。
陛下岂忍驱此数路之民,纳诸沟壑之中乎?
不惟民力如此,方今县官财用日蹙,河朔尤为贫敝。
往时积谷虽多,因去年遣使赈济,务在大发仓廪,虽不甚灾伤地分与上等优足之家,例皆赈贷,储蓄殆空。
即今州军,仓储有不及数月,库钱有不能支吏俸一月者。
今岁开减水河,用工不多,已费四十馀万贯。
若更大兴工役,修六七百里之旧堤,且谋闭塞决口,回复故道,不知其费几何?
虽以先朝所蓄馀钱,或可以支,后将何以继之乎?
大抵县官不足,必取于民,臣恐异时百姓有困于征敛者矣。
其源甚微,流弊甚大,此不可不察也。
陛下临政以来,爱恤斯民,可谓至矣,奈何于灾伤疲瘵之馀,兴此大役,以重困之欤?
臣知圣心岂忍出此,必谓河之为患有大于此者,故不惜劳民力,费国财,以成久远之利尔。
盖今之言河患者,不过曰坏御河,堙溏泺,害民田,此犹其小者耳。
河渐北注,失中国之险,最莫大之患也。
虽臣之愚,亦不敢谓此为不足患也。
然窃以谓坏御河,堙溏泺,害民田,特数州之患耳。
至于失中国之险,则又未然之事,有无盖未可知,而其患远者也。
岂若举数路疲瘵之民,以任莫大之役,使之暴露饥冻,离乡失业,又有死亡逋窜之忧,其为祸博且近矣,岂特数州之患而已乎?
民者国之本也,根本一摇,岂不甚可畏乎?
臣愚非敢谓河必不可回,故道决不可复也,姑愿陛下徐徐云尔。
爱养民力至于充实,经理财用使之有馀,在天时无水旱之变,在人事无不顺之理,然后可择利害,按视形势,见其可为,一举而收成功,岂不善哉!
伏望陛下因臣此言,审思博访,速下诏书,罢买梢草。
戒饬行河之官,务要利害得实,俟其还报,果有可为,亦须一二年后,以渐兴役。
如此,则民力无伤,事功易就。
为今之计,莫过于此。
臣备位侍从,义当体国,知而不言,则为失职,言而不尽,则为不忠。
惟陛下察其诚而恕其狂妄,幸甚幸甚。
乞更讲求治河之策奏元祐三年二月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
奉使契丹,还至河北,窃闻朝廷命王孝先开孙村口减水河,欲为回河之计。
调发河北及邻路人夫应副工役。
询之道路,皆云:「见今河流就下,故道地形甚高,兼系黄河退背地分,恐难成功。
河北频年灾伤之后,未宜有此兴作」。
臣方欲具所闻上奏,伏见诏书放罢人夫,又令候来年春兴工。
饥愁之民,一旦尽蠲力役,归复田里,得以及时耕作,恩泽深厚,入人骨髓,足以感召和气,消复天变。
然臣谓朝廷既候来年春方兴河役,则日月尚远,期年之间,犹可讲求利害,不必固守孙村口之说。
臣昨在河北,见转运使谢卿材言:「河流稍入地中,渐成河槽,水性趋下,恐无可回之理。
但当闭塞支流,纵之北去,正是行其所无事」。
卿材尝画八事闻于朝廷,其说简易明白,似有可采。
伏望圣慈更下水官河北路监司,公共讲求开孙村口及卿材所陈利害,孰为得失,朝廷择其善者,断而行之。
庶使议论早定,观望希功之人无所侥倖于其间,不枉费民力,更招后悔。
臣生长南土,亦未尝在西北守官,其于大河利害,实所未达。
然备位近侍,偶因出使,有所闻见,不敢苟止。
惟圣明裁察。
论大河利害奏(五 元祐四年正月 北宋 · 刘安世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四四、《尽言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二
右,臣伏见大河西溃,今已累年,朝廷屡遣使者都水之官,及本路监司同共按行,固已详熟,而利害纷纭,终无定论。
臣闻自商胡之决,踰三十年,河淤东高,势必西徙,所以连岁衍溢,旋塞旋溃,理有必至,无可疑者。
王孝先等建议,乃欲回复洪流,使归故道,所用人工,动以亿计,薪石粮器,又数千万,国费民劳,莫大于此。
或闻孝先等奏章显言,新开直河若有淤填,乞不坐罪。
则是妄兴大役,以徇偏见,又虑缓急水势不应,则先入奸言,莫肯执咎。
诞谩自便,轻侮朝廷,操心如此,何足倚办?
《书》曰:「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盖圣人作事谨始,不敢自用,而广谋从众,以求合于天心也。
今将动大众,起大役,而庙堂之上,策非素定,付之一二庸人,肆为臆说。
治一横堤,已费五百馀万,复千里之故道,则又将若何?
苟暂费而永宁,固不足吝。
今建议之臣犹不自保,则生民之膏血何负于此辈,而听其轻用乎?
谢卿材张景先同为一路监司,而二人之论自不相合,恐非询谋佥同之道。
伏望圣慈博选深知河事之人,再令经度,参以李陲、孙民先之书,择其可用,俾干系官吏条析利害,结罪以闻,然后付之执政,定从一议。
所贵虑无遗策,不贻后悔。